转发《关于印发〈湖南省建筑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4-11-18 16:38:16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,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推动我省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发展,建设科技强省,根据《湖南省建筑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(湘建协〔2024〕23号)(附件2),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将开展2024年度湖南省建筑业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,根据《评选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建筑业科技进步奖实行推荐制度。依据办法要求我会接收长沙地区的申报书并予以推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为提高建筑业生产力水平进行的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方法及新系统等,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向。 (一)有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。 (二)有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(鉴定)证书。 (三)成果经过1年及以上的实践,证明其技术成熟,并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。 (四)成果经推广后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。 (五)提供已授权且有效专利、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。 长沙地区申报单位填写《湖南省建筑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》(附件3),提交至我协会,我协会将出具推荐函,统一报送至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科学技术办公室。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 (二)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邮寄到长沙市建筑业协会三楼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协会邮箱。地 址: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路456号泊立方大厦三楼1.关于开展湖南省建筑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活动的通知